輔導案例
從協商到更生清算,每個案例都體現了我們對品質的承諾。
我們過去處理的案例
韓先生 35歲 原月付金18,608元⬂降至4,572元
姓氏 韓先生 | 年齡 35歲 | 職業 作業員 | 收入 35,000 |
原債務金額 739,453 | 協商後債務金額 641,606 | 原月付金 18,608 | 協商後月付金 4,572 |
案例簡介


劉小姐 39歲 原債務金額1,609,665元⬂降至514,290元
姓氏 劉小姐 | 年齡 39歲 | 職業 粗工 | 收入 28,000 |
原債務金額 1,609,665 | 更生後債務金額 514,290 | 原月付金 20,500 | 更生後月付金 6,020 |
案例簡介
劉小姐獨自扶養三位小孩,原生活平穩,但因後續工作收入減少,以致無力負擔銀行信貸及融資公司車貸債務,而後債務金額累計至1,609,665元,壓著劉小姐喘不過氣,一次機會下尋助於本公司 。
經評估後可依據《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》的「更生」程序處理,後續劉小姐向法院聲請更生程序,並獲得法院的認可。法院考量其條件後,裁定自更生方案認可確定之翌月起,分72期(二階段還款),每期月付6,020元,總清償金額為514,290元,清償比例32%。


劉小姐 33歲 原月付金32,000元⬂降至11,049元
姓氏 劉小姐 | 年齡 33歲 | 職業 服務員 | 收入 40,000 |
原債務金額 1,599,856 | 協商後債務金額 1,599,856 | 原月付金 32,000 | 協商後月付金 11,049 |
案例簡介



林小姐 42歲 原月付金18,000元⬂降至1,883元
姓氏 林小姐 | 年齡 42歲 | 職業 作業員 | 收入 32,000 |
原債務金額 1,360,827 | 協商後債務金額 338,938 | 原月付金 18,000 | 協商後月付金 1,883 |
案例簡介


余先生 31歲 原月付金18,480元⬂降至8,000元
姓氏 余先生 | 年齡 31歲 | 職業 作業員 | 收入 32,000 |
原債務金額 879,537 | 協商後債務金額 879,537 | 原月付金 18,480 | 協商後月付金 8,000 |
案例簡介


吳先生 33歲 原月付金21,000元⬂降至8,920元
姓氏 吳先生 | 年齡 33歲 | 職業 作業員 | 收入 45,000 |
原債務金額 1,057,026 | 協商後債務金額 1,057,026 | 原月付金 21,000 | 協商後月付金 8,920 |
案例簡介
吳先生從事工廠作業員,生活平穩,但因投資被詐騙而積欠朋友債務,之後朋友不斷催促還款,以致吳先生不得已轉向銀行借貸,期間不斷以債養債,債務金額不自覺累積逾百萬,後續雖吳先生透過兼職增加收入,但債務仍壓著吳先生喘不過氣,一次機會下求助於本公司 。
經評估後可依據《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》所延伸的銀行「前置協商」程序處理,而自協商協議書成立之翌月起,月付8,920元,分15年(即180期),6%利率。
協商成立時間:民國113年8月


吳先生 44歲 原月付金24,000元⬂降至6,740元
姓氏 吳先生 | 年齡 44歲 | 職業 作業員 | 收入 45,000 |
原債務金額 852,988 | 協商後債務金額 852,988 | 原月付金 24,000 | 協商後月付金 6,740 |
案例簡介
吳先生從事工廠技術員十多年,生活穩定,但因投資失利,又顧及家人若知悉後會擔心,之後不斷以債養債,以致債務金額越來越高,最終銀行信貸及信用卡債務累積合計逾85萬元,一次機會下求助於本公司 。
經評估後可依據《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》所延伸的銀行「前置協商」程序處理,而自協商協議書成立之翌月起,月付6,740元,分15年(即180期),5%利率。
協商成立時間:民國112年11月


楊小姐 42歲 原債務金額4,143,127元⬂降至1,214,406元
姓氏 楊小姐 | 年齡 42歲 | 職業 作業員 | 收入 45,000 |
原債務金額 4,143,127 | 調解後債務金額 1,214,406 | 原月付金 28,000 | 調解後月付金 7,268 |
案例簡介
調解成立時間:民國112年10月


陳小姐 48歲 原月付金25,588元⬂降至9,538元
姓氏 陳小姐 | 年齡 48歲 | 職業 作業員 | 收入 32,000 |
原債務金額 1,330,800 | 協商後債務金額 1,330,800 | 原月付金 25,588 | 協商後月付金 9,538 |
案例簡介
協商成立時間:民國113年3月


何小姐 32歲 原月付金20,000元⬂降至3,908元
姓氏 何小姐 | 年齡 32歲 | 職業 外送員 | 收入 30,000 |
原債務金額 494,164 | 協商後債務金額 494,164 | 原月付金 20,000 | 協商後月付金 3,908 |
案例簡介
何小姐之前在餐廳工作多年,生活穩定、工作收入也不錯,但自從疫情發生後餐廳生意開始受到影響,漸漸地公司為了節省成本改以時計薪,收入大幅減少,原本安穩的生活也大受影響,在收入不足負擔生活開銷的情況下,開始了第一次的信貸,殊不知這才是惡夢的開始。
因入不敷出而不得已將生活的開銷轉成使用信用卡消費,每月信用卡皆繳最低應繳金額,以致信用卡金額累積越來越高,最低應繳金額也從幾千元變成二萬元,這樣的情況下何小姐感到無力應對,深陷於煩惱與擔憂中。
後續何小姐終於決定正視自己的債務問題,努力尋找解決問題的方法,一次機遇下求助於本公司
經評估後可依據《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》所延伸的銀行「前置協商」程序處理,而自協商協議書成立之翌月起,月付3,908元,分15年(即180期),5%利率。
協商成立時間:民國113年3月


林小姐 31歲 原月付金13,168元⬂降至5,920元
姓氏 林小姐 | 年齡 31歲 | 職業 超商店員 | 收入 33,000 |
原債務金額 607,038 | 協商後債務金額 606,556 | 原月付金 13,168 | 協商後月付金 5,920 |
案例簡介
林小姐從事超商店員工作,因誤信網路投資而被詐騙,後續因生活負擔越來越重,以致無力負擔信貸及信用卡債務,壓著林小姐無法喘息,一次機會下尋助於本公司 。
經評估後可依據《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》所延伸的銀行「前置協商」程序處理,後續爭取重新協調期數、降低月付金,而自協商協議書成立之翌月起,月付5,920元,分12年(即144期),6%利率。(詳見協議書)
只要方向正確,任何債務問題都能處理!就如同案例中的林小姐,與債權人達成了協議,重新協議還款。
協商成立時間:民國114年9月


鐘小姐 28歲 原月付金24,051元⬂降至6,185元
姓氏 鐘小姐 | 年齡 28歲 | 職業 餐飲服務員 | 收入 42,000 |
原債務金額 782,087 | 協商後債務金額 782,087 | 原月付金 24,051 | 協商後月付金 6,185 |


林小姐 42歲 原月付金50,246元⬂降至5,840元
姓氏 林小姐 | 年齡 42歲 | 職業 科技廠技術員 | 收入 60,000 |
原債務金額 907,589 | 協商後債務金額 907,589 | 原月付金 50,246 | 協商後月付金 5,840 |


林小姐 44歲 原月付金40,550元⬂降至11,678元
姓氏 林小姐 | 年齡 44歲 | 職業 保險業務員 | 收入 48,000 |
原債務金額 1,385,535 | 協商後債務金額 1,383,826 | 原月付金 40,550 | 協商後月付金 11,678 |



賴先生 42歲 原月付金48,431元⬂降至21,104元
姓氏 賴先生 | 年齡 42歲 | 職業 外商 | 收入 85,000 |
原債務金額 2,350,349 | 協商後債務金額 2,350,349 | 原月付金 48,431 | 協商後月付金 21,104 |

